项目名称:俄罗斯、白俄罗斯旅游推介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XZB[GK]20180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123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6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俄罗斯、白俄罗斯旅游推介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6/t20180621_1013765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 业人 员、营 业收 入、资 产总 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其他事项附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3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对照招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0分,带“★”的参数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T2.项目的理解程度 | 3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需求表达是否准确、对目标把握的准确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T3.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策划方案的创新性、独特性、能否最大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T4.设 计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物料宣传设 计的能力,包含公司是否拥有3D,手绘,平面,视频制作设 计师专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3分,良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T5.宣传能力 | 3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的媒体宣传资源并提供的完整的媒体宣传方案(含当地媒体宣传),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提供有媒体作为支持单位的证明材料) |
T6.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注:需提供随队人员社医保记录(有同等项目业绩优先) |
T7.行程安排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行程安排,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 |
T8.应急措施 | 2 | 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危机应对措施的情况,包括具体的应对内容、响应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满意度评价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的满意度评价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意见反馈表或评价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B2.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2015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完成同类项目(有文化旅游推介或政府会务接待项目活动经验合同金额需50万以上)的业绩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B3.翻译资质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业翻译人员资质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须提供翻译资质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B4.省内旅游类媒体 | 2 | 根据各投标人是否有国内外媒体资源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须包含但不限于福建旅游频道、《中国旅游报》、《海峡旅游》) |
B5.获奖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有获得省、市 级以上旅游政府部门颁发的传播类证书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B6.本地化服务 | 3 | 为了保障项目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人公司注 册地为福建省内的得3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B7.投标文件的编制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等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议。 |
现更正为: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 业人 员、营 业收 入、资 产总 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其他事项附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3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对照招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7分,带“★”的参数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T2.服务方案 | 3 | T2.1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需求表达是否准确、对目标把握的准确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 | T2.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活动策划方案的创新性、独特性、能否最大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
3 | T2.3根据各投标人对活动流程的顺畅性,表现形式的创新型,能否最大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
3 | T2.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活动场所及布置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能最大程度表现活动效果,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议。 | |
3 | T2.5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顶目活动所邀请的国内及海外相关人员参会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议。 | |
3 | T2.6根据各投标人能否提供更优方案或增值服务,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
T3.设 计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物料宣传设 计的能力,包含公司是否拥有3D,手绘,平面,视频制作设 计师专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3分,良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T4.宣传能力 | 3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的媒体宣传资源并提供的完整的媒体宣传方案(含当地媒体宣传),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提供有媒体作为支持单位的证明材料) |
T5.应急措施 | 3 | 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危机应对措施的情况,包括具体的应对内容、响应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本项不得分 |
T6.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注:需提供随队人员社医保记录(有同等项目业绩优先) |
T7.现场演示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演示方案完整性,是否满足招标需求,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议。 现场演示:(投标人按照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方案演示。投标人须自行制作演示光盘或u盘,格式为PPT格式,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准备时间),超过15分钟的评委将现场要求投标人停止演示。担任演示介绍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职员,且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演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及以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演示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2015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完成同类海外活动项目的业绩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
B2.翻译资质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业翻译人员资质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须提供翻译资质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B3.旅游类媒体经验 | 3 | B3.1根据各投标人同时具有福建旅游频道、《中国旅游报》、《海峡旅游》媒体资源支持的,得3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媒体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B3.1及B3.2不得重复,若提供相同媒体资源不得分) |
3 | B3.2根据各投标人媒体资源支持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国内外媒体资源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媒体单位盖章证明材料)(B3.1及B3.2不得重复,若提供相同媒体资源不得分) | |
B4.获奖情况 | 3 | 投标人应对旅游领域熟悉,工作富有成效及市 级以上(含市 级)旅游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由评审小组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B5.本地化服务 | 3 | 为了保障项目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人公司注 册地为福建省内的得3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B6.投标文件的编制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等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议。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琦,0591-876778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1栋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1-837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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