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五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安润福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江街道二层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临江街道二层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298671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临江街道二层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单项合同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该工程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9867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5 月 10 日至 2019 年 05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 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及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材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大写:伍仟玖佰圆整(¥:59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XXZB-GC-2019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 05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
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xxzb.icoc.cc)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 仓山区东窑街5号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05015 ,传真: 0591-83436539
联系人: 查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fjxxzb@163.com
电话: 0591-83712303 ,传真: 0591-83712303
联系人: 王颖、陈嘉炜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694902255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 仓山区东窑街5号
联系电话: 0591-834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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